
在佛山市行政争议协同化解中心的调解室内,来自市法院、检察院和司法局的联络员围坐在一起,正埋头翻阅卷宗,共同商讨如何为一位六旬老人解决养老保险纠纷冠盈配资,让这起持续数年的行政争议画上句号。
这样的场景,如今在佛山已是常态。近年来,佛山市委政法委联合有关部门创新打造行政争议协同治理体系,以“多元共治”的模式,成功解开了一道道复杂的行政争议锁扣。

佛山行政争议协同化解中心选址佛山新城中欧中心。
筑牢机制根基
单打独斗变多元共治
行政争议关乎群众切身利益,若处理不当,容易演变为社会矛盾。佛山深知,化解此类争议不能靠某个部门“单打独斗”,而需凝聚多方合力。
为此,佛山市委政法委牵头法院、检察、公安、司法等部门,构建起以“党委领导、政府主导、法院参与、多方协同”为核心的行政争议协同化解机制。
这套机制通过三项具体措施扎实落地冠盈配资。
首先是案件信息互通机制。通过日常信息交换、案件通报和联席会议,各部门能及时共享争议线索,共同研判难点。一位参与协调的法官深有感触地说:“过去处理案件就像闭门造车,现在信息同步共享,解决问题的路径清晰多了。”

定期召开联席会议,共同研讨化解行政争议具体问题。
其次是风险预警机制。针对重大疑难案件,各单位联合开展风险评估,制定工作预案。特别是对矛盾较大、风险较高的案件,建立信息互通清单,实现提前介入疏导。
此外,联络员机制也发挥关键作用。各协同单位固定一名联络人,全程负责案件登记、跨部门对接和材料备案。他们成为争议化解的“枢纽”,确保案件在流转过程中不卡壳、不拖延。
机制建设的效果立竿见影。过去,一宗行政争议可能在复议、诉讼、信访间循环;如今,通过协同机制,多数案件在初期就能锁定责任主体,顺利导入化解流程。
搭建平台枢纽
打造“一站式”解纷流水线冠盈配资
如果说机制是“软件”,那么平台就是“硬件”。今年9月,佛山成立了全省首个行政争议市区一体化调处平台——佛山行政争议协同化解中心,并积极融入“1+6+N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体系,推动争议化解从分散运作走向集约处理。

9月26日,佛山行政争议协同化解中心正式揭牌启用。
该平台的核心是“3+N”合署办公模式。“3”指市区两级法院行政审判部门、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、司法局行政复议部门,这三支力量常驻中心;“N”则吸纳了调解组织、公职律师等社会资源。这里,就像一条解纷流水线,案件进来后,该谁牵头、谁配合,一目了然。
江某的案例生动印证了平台的效能。他的养老保险争议案件进入平台后,市委政法委迅速协调市检察院、市社保基金局、顺德区委政法委等力量,积极对接广州等地,依托平台资源整合优势及时开展化解工作。经过多方协调,相关部门为江某开具了关键的工作证明并重新核定。最终,他于10月初在广州顺利办理了养老金领取手续。“要不是这么多部门一起帮忙,我这退休金可能就打了水漂了。”他感慨道。
平台还明确了五类案件协同调处范围,并全程贯穿调解理念。对复议案件,开展“复议前调、审查中调、决定后释法”;对诉讼案件,推行诉前调解、诉中调解和判后答疑。同时,平台还会向行政机关发出调解建议函,督促其自查纠错。这种“调解优先”的思路,不仅降低了诉讼成本,还促进了行政机关规范履职。
聚焦实质化解
从案结事了到事心双解
行政争议化解的最终目标,是解开群众的心结。佛山将工作重心从“案件结没结”转向“争议解没解”,推动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落地生根。
提升纠纷共治效能是关键一环。通过整合解纷资源,佛山实现了对每起争议的“齐抓共管”,切实把“预防在前、调解优先、运用法治、就地解决”落到实处。
因身份证被冒名开卡,吴某多次与银行交涉,问题始终未得到实质解决。案件转入平台后,市委政法委联动法院、检察院、信访局及四家银行合力破局。各方在其职责范围内共同厘清事实、协调关键点,最终实质性化解了这宗争议案件。

行政争议多元化解,实现“一窗受理、一站调处、一体化解”。
源头助力依法行政是另一大成效。佛山坚持“监督就是支持、支持就是监督”,通过统一裁判尺度、信息共享,形成“化解一案、警示一域、规范一行”的规模效应。
优化营商环境供给则是协同治理的延伸价值。佛山依托行政争议协同化解中心,持续打造公正、高效、便捷的法治品牌,加大行政管理制度和司法服务供给,帮助企业稳定预期。五年来,佛山在法治广东考评中均获“优秀”。
从机制创新到平台搭建,从个案化解到系统治理,佛山的行政争议协同治理体系不仅破解了“程序空转”的困局,更重塑了政府与群众之间的信任桥梁。未来,佛山将继续深化这一实践,让“多元共治”成为法治建设的靓丽名片,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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